信息简报
【2017】03期总第75期
2017年06月
【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4号)2017年 第4号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5号)2017年 第5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17〕14 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17〕126号
●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7年第7号
附:解读《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66号)
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
●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7〕53号
【国内外行业动态】
◆李克强:地方政府要在年内对外公布涉企收费清单
◆第4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在澳门召开
◆国家标准委免费公开第二批国家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葡萄糖酸》、《食用植物酵素》等5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与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相关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
◆中国对进口食糖产品加征保障措施关税 为期三年
◆一季度东营出口食品添加剂200余吨 增30.3%
◆欧盟拟批准一种提取物用于食品补充剂
◆加拿大批准一种乳酸乳球菌用作部分肉类除氧剂
◆印度修订甜味剂食品安全标准
◆阿根廷发布葡萄酒中禁用着色物质及检测方法
◆安微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建成投产
◆加拿大继续允许转谷氨酰胺酶在固体切肉中使用
◆台湾地区拟修订《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草案
◆加拿大拟批准乳酸化单甘油酯等在部分食品中使用
◆韩国议员提出:制定儿童健康功能食品合成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印度修订甜味剂食品安全标准
◆美国FDA再次就果蔬汁作为食品着色剂行业指南草案征求意见
◆欧盟评估右旋糖酐铁作为仔猪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中甜味剂的检验方法
◆欧盟批准一种赖氨酸硫酸盐作为饲料添加剂
◆加拿大卫生部公布关于降低食品中丙烯酰胺方案征求意见结果
◆欧盟委员会批准乳糖醇作为新资源食品
◆新加坡2017食品(修订)法规4月1日正式实施
◆加拿大拟批准天然番茄红素作为食品着色剂用于部分食品
◆澳新拟批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葡萄酒加工助剂
◆欧盟拟逐步实施全新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协会工作六则】
【省内行业动态】
★校企合作,举办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会
【企业动态】
泰康、绿藤、朵美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产能受限供应日渐趋紧 维生素C市场未来走强
▲国内玉米淀粉行业呈恢复性增长
▲江苏双昌年产6000吨乙酰磺胺酸钾项目通过审批
▲大豆研究专家郭凯研发大豆肽全营养酒破解酒与蛋白等营养素相融难题
▲瓦克公司推出新胶基带来口香糖消费新体验
▲性质稳定且成本低 美国学者尝试将鳄梨核天然色素商业化
▲针对差异化需求的创新成突破口 中国糖果市场整体下滑
▲三氯蔗糖连续有机锡酯化技术获重大突破
▲2019年我国休闲食品行业产值将达1.99万亿元
【企业论坛】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发展趋势探讨
法律法规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4号)
2017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3月17日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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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5号)
2017年 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9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GB 5009.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5009.138-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GB 5009.18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铝的测定
GB 5009.24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GB 5009.24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锰的测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6日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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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发〔2017〕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为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以下简称进口无国标食品)的相关标准审查工作,经商相关部门,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进口无国标食品的范围
进口无国标食品,是指由境外生产经营的,我国未制定公布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产品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或审批的食品、由已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各种原料混合而成的预混食品以及其他不属于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情形。
进口无国标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二、规范进口无国标食品的相关标准审查职责和程序
(一)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的机制和流程,开展进口无国标食品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二)审查程序。
1.申请资料的提交。申请进口无国标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2.初审及征求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确属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申请资料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网址:www.cfsa.net.cn)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3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反馈意见的整理、汇总。
3.技术审查。征求意见截止后,根据审查需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中选择相应的专家,承担具体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工作。根据需要,可邀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有关技术机构的专家共同参与审查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认为待审标准符合要求的,提出指定暂予适用相关标准的审查意见;认为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不予适用的理由并告知申请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同时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4.报批和发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技术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通过后,发布暂予适用标准。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执行。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原文件即行废止。
5.复审。有证据表明进口无国标食品其安全可能存在问题或所执行的标准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等情形的,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已发布的进口无国标食品的适用标准进行重新审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4月17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卫食品标便函〔2017〕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食品安全相关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强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有效衔接,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是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农业行政等部门(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
二、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一)广泛收集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http://bz.cfsa.net.cn/db/yjfk),广泛收集意见。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主动链接并宣传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及时组织动员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生产经营者、科研机构、检验机构、教育机构等,通过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反馈标准有关意见建议。
(二)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跟踪评价。我司确定了2017年度重点标准专项跟踪评价目录,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培训会、座谈会、实地调查、网上调查、专家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听取各方对标准的意见建议。
(三)认真组织专家研究,科学评价各方意见与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及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情况,适时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有关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收集的问题、意见予以研究,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提出具体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加强技术指导,适时向省级标准跟踪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四)加大标准宣传与交流力度,指导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逐步完善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资料,方便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手段,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和培训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已纳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对各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标准跟踪评价完成情况报送我司。我司适时将对有关省份的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
2017年度重点标准专项跟踪评价目录
序号 |
标准名称 |
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 |
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
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GB13432-2013) |
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
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
7 |
乳和乳制品相关标准 |
8 |
各类检验方法标准 |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2017年5月23日
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2017年 第7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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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一、乳木果油
乳木果油是从乳油木树果仁中提取的一种植物油,是西非地区居民常用的烹调食用植物油之一。欧盟和美国等多个国家/地区允许乳木果油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乳木果油主要用于巧克力、糖果、冰激淋、烘焙产品及煎炸油。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乳木果油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内容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由于未提供婴幼儿食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从风险预防原则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二、(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
(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是以万寿菊花来源的万寿菊油树脂为原料,经皂化、离心、过滤、干燥等工艺制成。
万寿菊来源的该产品作为食品原料已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并在加拿大、欧盟、日本、台湾地区等作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普通食品和膳食补充剂。 JECFA 对万寿菊来源的该产品安全性进行了评估,设定了该产品ADI值为 0-2mg/kg bw/d。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内容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由于未提供婴幼儿食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三、宝乐果粉
宝乐果(Borojo patinoi Cuatrec)为茜草科植物,原产于南美洲厄瓜多尔等国。当地人把宝乐果鲜果作为水果食用,或制成果酱、果汁等。宝乐果粉是以宝乐果的果肉为原料,经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果胶酶酶解、浓缩、干燥制成,含有蛋白质、维生素等成分。含有宝乐果粉的果酱、饮料、豆奶等食品在厄瓜多尔、美国及日本有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宝乐果粉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由于未提供婴幼儿食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因此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四、N-乙酰神经氨酸
N-乙酰神经氨酸,分子式C11H19NO9,分子量309.27,是具有九碳骨架的氨基单糖,天然存在于母乳、乳制品等食品中。该产品是以食品级葡萄糖和玉米浆为原料,经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号SA-8)发酵、过滤、灭菌、水解、提纯等工艺制成。欧盟、日本、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等国家/地区有将N-乙酰神经氨酸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含有该原料的乳粉在上述国家、地区有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N-乙酰神经氨酸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
五、顺-15-二十四碳烯酸
顺-15-二十四碳烯酸,又名神经酸,分子式为C24H46O2,分子量为366.6,是一种ω-9型长链单烯脂肪酸,为大脑神经纤维和神经细胞的成分之一,天然存在于菜籽油和花生油中。顺-15-二十四碳烯酸是以菜籽油为原料,经过皂化、酸化、萃取、分离、结晶、干燥等工艺制得。含有该原料的食用油、脂肪和乳化脂肪制品、固体饮料、乳制品、糖果、方便食品等在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国家有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顺-15-二十四碳烯酸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由于未提供婴幼儿食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因此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六、西兰花种子水提物
西兰花(Brassica oleracea var. italica Plenck)为十字花科植物。西兰花种子水提物是以西兰花种子为原料,经提取、分离、浓缩,喷雾干燥等步骤制成。该原料已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含有该原料的茶饮料、咖啡等食品在美国有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西兰花种子水提物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从风险预防原则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七、米糠脂肪烷醇
米糠是稻米加工的副产品,米糠以及部分植物的表皮、胚芽和籽粒中天然存在高级脂肪烷醇。米糠脂肪烷醇是以米糠为原料制得米糠蜡经皂化、提取、过滤等工艺制成。该原料在日本有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米糠脂肪烷醇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由于未提供婴幼儿及孕妇食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因此婴幼儿及孕妇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八、γ-亚麻酸油脂(来源于刺孢小克银汉霉)
γ-亚麻酸油脂是以刺孢小克银汉霉[Cunninghamella echinulata(Thaxter)Thaxter]为菌种,经发酵培养制得菌丝体,菌丝体经过滤、干燥、萃取及精制后制得。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γ-亚麻酸油脂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
九、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
原卫生部2011年1号公告批准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作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为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此次申请扩大该原料的使用范围到饮料类、乳及乳制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烘焙食品。该原料已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含有该原料的乳制品、巧克力制品、饮料等食品在美国、日本有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
十、木姜叶柯
木姜叶柯(Lithocarpus litseifolius (Hance) Chun)为壳斗科柯属植物,主要分布于我国湖南、福建等地,其嫩叶(芽)在湖南侗族民间作为茶饮具有长期的食用历史。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木姜叶柯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由于未提供婴幼儿食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因此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66号)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管理,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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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已发布实施。为了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制定依据是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6月6日颁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标注注册号等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于2017年1月26日至2月2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国外大使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行业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欧盟商会、美国营养婴儿协会)、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171条,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
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产品名称要求、标签的形式要求、标签的禁止性要求以及可选择性标注内容等其他标注要求。
三、关于商品名称的标注有哪些要求?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规定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必须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功能;不得涉及保健功能;不得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功能声称。力求解决目前商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商品名称应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相关规定,可以是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不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商品名称规定的,不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不得与产品名称连用,但可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边角。
四、关于标签样稿可标注哪些内容?
标签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需要标明或可以标明的其他事项或信息。
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2.获得认证项目,可以文字或认证标识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并提交认定证书复印件;
3.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
五、标签样稿中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如何标注?
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用语标注。企业如果标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标注。
标签样稿涉及的声称应以文字形式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六、主要展示版面可标注什么内容?
主要展示版面指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为了规范标签标识,方便消费者准确选择产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也可标注已注册商标。
七、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如何标注?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产品名称中标明是羊乳(奶)粉的,生乳和乳粉应该全部来自羊。生乳或乳粉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不应标注为羊奶粉。
八、标签样稿中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需要与申请材料一致吗?
申请人需要提交注册产品配方的所有包装规格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对应的内容应当一致。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有标签但无说明书的,应注明。
产品标签样稿中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应与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的内容一致。
九、商品名称有哪些标注要求?
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等;
2.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如“益眠”“强体”等;
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益生菌”等;
4.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贵族”等;
5.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如“心护”等;
6.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
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履行法定义务,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对不合格食品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相关处理情况。对未按要求履行上述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二、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核查处置工作程序,督促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将产品控制到位、问题原因排查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到位。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在5日内送达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监督抽检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检验结论送达,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依法从严查处。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送达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监督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问题原因的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应当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同种食品的跟踪抽样检验工作。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立案,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般应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立即立案,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复检和真实性异议时间不计算在内)。核查处置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加大信息公开,积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公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鼓励公众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共治,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工作的效力。
(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总局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企业主动采取的或责令企业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开内容至少包含抽检基本情况,启动核查处置情况,企业主动或责令企业开展的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等信息(参考样式见附件1)。
(二)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总局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发布后3个月内,向社会公开核查处置结果。公开内容至少包含抽检基本情况、原因排查情况、企业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参考样式见附件2)。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其网站“食品抽检”或“核查处置”专栏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及核查处置结果,并按总局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要求的时限上报相关情况。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核查处置情况时,应在报告后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地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信息,由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四、强化监督考核,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并填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附件3),于2017年5月22日前报总局食监三司。
(二)对总局统一组织的抽检监测,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生产经营者的风险防控措施报告后4日内,书面上报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问题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于总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通告3个月内逐级报告至总局。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将核查处置工作抓紧抓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和信息公开率将作为总局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措施发布率、总局本级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率、中央转移地方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率将列为考核指标。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参考总局考核指标,在行政区域内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相应考核。
附件:1.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参考样式)
2.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参考样式)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参考样式).docx
附件2.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参考样式).doc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docx
附件详情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食药监食监一〔2017〕5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制度宣传,深入贯彻总局改革思路和措施,多措并举推动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落实,有效保证了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顺利过渡。但由于此次制度修订变革事项较多,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导,统一工作规范,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重申和明确如下: 一、许可审批有关问题 (一)关于产业政策的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以及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各省在产业政策执行方面存在争议的,报省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二、许可审查有关问题 (四)关于外设仓库的监管问题。对于外设仓库的监管,食品生产者所在地行政许可机关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后,应将外设仓库相关审查材料通报食品生产者外设仓库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用于贮存即将入厂查验的食品生产原辅材料外设仓库和用于贮存出厂检验成品的第一道外设仓库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三、证书管理及证后监管有关问题 (六)关于生产许可证书上是否载明执行标准问题。各地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应当采集食品生产者执行标准有关信息,并纳入许可管理系统和许可档案中妥善保存,以便日常监督管理中予以对照检查,但在其许可证书上无需载明标准信息。
|
“清理政府服务性涉企收费,决不能这边搞清理,那边仍在不断增加新项目,更不能与老百姓和企业‘玩猫腻’!”李克强总理在5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在年内对外公布涉企收费清单!对老百姓、对企业的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坚决曝光、重拳治理!”
当天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降低物流用能成本,在落实好前期已出台涉企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
来源: 中国政府网
第4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在澳门召开
2017年3月17日至24日,第4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会
议在澳门举行。来自50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及32个国际组织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届会议。
此次会议是中国担任CCFA主持国以来主办的第11次会议,会议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办,澳门民政总署协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CCFA主席陈君石院士及副主席樊永祥研究员主持了会议。
中国派出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及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澳门民政总署的14名代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薛毅秘书长也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了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任代表团团长单位。中国代表团牵头起草了CCFA五年战略规划,并积极参与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的讨论修订工作。中国以会议为平台,积极开展了与相关各方的合作。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国家标准委免费公开第二批国家标准
5月8日,国家标准委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免费公开第二批国家标准。这批公开的标准以方法类推荐性国家标准为主,共11975项,连同首次免费公开的919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目前已免费公开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共21169项,占全部推荐性国家标准约三分之二。
今年3月,国家标准委推出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截至5月7日,系统上线52天,访客数86.1万人次,总浏览量721.2万,标准在线阅读26.6万多次,下载15.1万多次。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落实《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满足企业和社会对标准文本的急切需求,这次免费公开的方法类国家标准中,包括提供题录信息和文本在线阅读的非采标的标准6630项,只提供题录信息的采标标准5345项。
据介绍,下一步,将在2017年底前分两批陆续公开其他推荐性国家标准。届时,国家标准委将实现免费向社会公开所有非采标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来源:中国食品报
关于批准发布《葡萄糖酸》、《食用植物酵素》等5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按照《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协会批准《葡萄糖酸》、《酵母调味料》、《食用植物酵素》、《甜菜碱及其盐》和《厌氧颗粒污泥》5项团体标准(标准编号、名称等内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5项团体标准编号、名称等一览表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2017年5月2日
5项团体标准编号、名称等一览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代替标准号 |
实施日期 |
1 |
葡萄糖酸 |
T/CBFIA 03001-2017 |
|
2017.06.01 |
2 |
酵母调味料 |
T/CBFIA 01001-2017 |
|
2017.06.01 |
3 |
食用植物酵素 |
T/CBFIA 08003-2017 |
|
2017.06.01 |
4 |
甜菜碱及其盐 |
T/CBFIA 07001-2017 |
|
2017.06.01 |
5 |
厌氧颗粒污泥 |
T/CBFIA 14001-2017 |
|
2017.06.01 |
来源: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中国对进口食糖产品加征保障措施关税 为期三年
2017年5月22日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6号,关于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的公告。公告称,调查机关裁定,进口食糖数量增加,中国食糖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且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保障措施采取对关税配额外进口食糖征收保障措施关税的方式,实施期限为3年,自2017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实施期间措施逐步放宽。2017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45%;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40%;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35%。
来源:商务部
与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相关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
不久前,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相关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送评的,由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宁波工程学院等单位共同完成的“重要指溶性营养素超微化制造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送评的“果蔬益生菌发酵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
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为南昌大学、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蜡笔小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
教育部选送的孙宝国院士组织编写的《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院士、教授告诉你食品添加剂背后的那些事》荣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来源:摘自中添协快报)
一季度东营出口食品添加剂200余吨 增30.3%
2017年1季度,东营检验检疫局累计检验出口食品添加剂92批,200.3吨,580.6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比增长46%,30.3%和25.4%。
东营出口食品添加剂以D-泛酸钙、叶酸、维生素类为主,产品远销欧美、澳大利亚、巴西、南非等国家和地区。
来源:齐鲁网
日前,全国食品药品标准工作推进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于军、标准管理处有关人员及各省级局标准工作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荃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
会上,总局科技标准司通报了近期标准工作开展情况,各省级局逐一汇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7号)的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并就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标准及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有关工作进行了研讨。
来源:中国食品报
据《日本经济新闻,3月28日报道,康师傅控股3月27日发布了2016年财报(截至2016年12月),最终利润为1.76亿美元,同比下降31%。作为核心的方便面、清凉饮料两项业务均表现低迷。
康师傅2016财年的销售额为83.71亿美元,同比减少8%。按不同业务来看,方便面的销售额减少了10%,清凉饮料减少了6%。这两项业务的合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9成。
来源:环球网
欧盟拟批准一种提取物用于食品补充剂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消息,应欧委会要求,5月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再次就提取物EstroG-100?作为新食品原料,用于食品补充剂发布意见,认为绝经妇女按照最大摄入量175mg/天服用是安全的。
据了解,EstroG-100?是一类由3种药材的热水提取物,3种草药分别为隔山消(Cynanchumwilfordii Hemsley)、糙苏(Phlomisumbrosa Turcz)、朝鲜当归 (Angelicagigas Nakai)。
欧盟食品安全局审查了该物质对血液和肝脏的毒性研究。最终决定维持该物质安全性的结论,并提议绝经妇女的最大摄入量175mg/天,低于申请人的514mg/天。
来源:食品伙伴网
加拿大批准一种乳酸乳球菌用作部分肉类除氧剂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5月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报,批准一种乳酸乳球菌用作部分肉类除氧剂。
这种乳酸乳球菌为乳酸乳球菌(L.lactis)DSM 11037。加拿大卫生部经过评估认为,该菌株作为除氧剂用于肉制品,是安全和有效的。
加拿大卫生部曾于9月20日就此征求意见,期限为75天。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最新的科学研究信息。
鉴于以上,加拿大卫生部更新食品添加剂列表,批准其应用。
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添加剂 |
产品 |
用量 |
乳酸乳球菌(L.lactis)DSM 11037 |
气调包装肉、气调包装肉副产品、气调包装香肠、真空包装肉、真空包装肉副产品、真空包装香肠 |
按照良好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
来源:食品伙伴网
印度修订甜味剂食品安全标准
2017年3月1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修正案条例,修订2.8甜味剂包括蜂蜜的部分内容,修订了甘蔗粗糖或粗砂糖、糖精钠(食品级)和糖精钙(食品级)的理化指标、卫生标准、标签及检验方法等。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阿根廷发布葡萄酒中禁用着色物质及检测方法 |
2017年1月20日,阿根廷发布G/TBT/N/ARG/315通报,发布葡萄酒中禁用着色物质及检测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和紫外分光光度法检测方法,判定葡萄酒是否使用禁用着色物质。当葡萄酒中检出禁用色素后,将被判定为掺假食品。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5月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报,批准氯化钙作为嫩肉剂用于部分肉制品。自5月3日起生效。
据了解,目前加拿大已批准氯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一系列食品,然而尚未批准其用于肉制品。
加拿大卫生部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认为,将氯化钙用于肉制品及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影响。
鉴于此,更新食品添加剂列表,批准其用于肉制品。
具体使用范围与使用量如下:
商品 |
用途 |
用量 |
带有可食用肠衣的香肠 |
稳定可食用肠衣 |
良好操作规范 |
预制肉品 |
嫩肉剂 |
良好操作规范需满足以下条件:熟制品肉蛋白含量不低于12%、生制品肉蛋白不低于10%(骨、可视脂肪不计算在内) |
来源:食品伙伴网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4月2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报,扩大赤藻糖醇的使用范围,自4月28日起生效。
据了解,目前加拿大已批准赤藻糖醇作为甜味剂用于甜味剂、糖果、口香糖、糕点、饼干等食品。
加拿大卫生部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认为,将赤藻糖醇用于部分食品及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影响。
鉴于此,更新许可甜味剂列表,批准其用于代餐固体饮料与营养补充剂。
具体使用范围与使用量如下:
食品 |
用量 |
固体饮料代餐 |
0.51% 饮料 |
营养补充条、营养补充预熟(即食)谷物早餐 |
0.03% |
营养补充固体饮料 |
0.03% 饮料 |
来源:食品伙伴网
2017年5月29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通知,韩国《儿童嗜好食品中致敏原标示标准及方法》于2017年5月30日开始实施,连锁店在100家以上的儿童嗜好食品企业的产品必须标示致敏原材料名称。根据告示,经营糕点、面包类、冰淇淋类、汉堡、披萨等食品营业者中,包含直营店和加盟店店铺数量在100家时,使用含有蛋类(仅限家禽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亚硫酸盐残留量超过10mg/kg 时(以SO2计)、核桃、鸡肉、牛肉、鱿鱼、贝类(牡蛎、鲍鱼、海虹等)等类似致敏食品时,与用量或含量无关均要标识致敏原材料名称。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2017年5月23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F2017L00586通知,就婴儿配方乳品中富含DHA海藻油的替代使用,修订澳新食品法典附表3和附表25。允许来源于海洋微藻Schizochytriumsp的油做为婴儿配方乳品中DHA来源,并同时发布其规格要求,DHA含量最小为35%。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安微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建成投产
2017年3月30日上午9:18分,经过全体参与项目建设者的共同努力,公司总投资4.6亿元的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正式投料开车。项目达产达标后,不仅使得公司三氯蔗糖产品产能达2000吨以上,对于支撑公司未来3-5年发展和保持食品添加剂细分领域领跑者地位,将产生重要作用。
来源:金禾实业
加拿大继续允许转谷氨酰胺酶在固体切肉中使用
2017年2月2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1037/Add.1通报。原通报建议固体切肉(添加或不添加磷酸盐)将不允许添加转谷氨酰胺酶,加拿大卫生部的食品局在分析所提交的意见后,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探索替代策略,如产品标签,以解决某些类型的成形肉制品内部可能存在的微生物污染问题。因此继续允许在固体切肉(添加或不添加磷酸盐)类型的肉制品中使用转谷氨酰胺酶。
来源:世贸组织
台湾地区拟修订《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草案
3月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草案。草案内容主要包括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的定义、安全性评估流程、申请资料要求、毒理实验和安全性资料、标签和说明书要求及其他必要性资料等,详情见:
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mID=19&id=63011&chk=dadf1a0f-5893-45bc-88c1-c6e7cef9002a
来源:台湾食药署
加拿大拟批准乳酸化单甘油酯等在部分食品中使用
2017年2月2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1092通报,拟允许乳酸化单甘油酯和双甘油酯可作为乳化剂在非标准化食品中使用,食品种类包括鲜奶酸奶。允许硬脂酰乳酸钠可作为起泡剂在某些标准化蛋制品和油混合配料中使用。评议截止日期2017-3-19。
来源:世贸组织
韩国议员提出:制定儿童健康功能食品合成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2月27日,据韩媒报道,韩国16名议员联名提出了《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部分修改草案,要求另行制定儿童用健康功能食品化学合成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2015年韩国国政监查中指出:281个儿童健康功能食品中81%的产品(227个)使用的合成香料或防腐剂等化学添加剂比成人用品多,甚至还使用了硬脂酸镁、丙酸等很多有副作用的添加剂。
因此,修改草案要求另行制定儿童健康功能食品相关化学合成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相关议员称:此次修改草案,意在让儿童健康功能食品制造企业用天然添加剂代替化学合成原料。
来源:食品伙伴网
印度修订甜味剂食品安全标准
2017年3月1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修正案条例,修订2.8甜味剂包括蜂蜜的部分内容,修订了甘蔗粗糖或粗砂糖、糖精钠(食品级)和糖精钙(食品级)的理化指标、卫生标准、标签及检验方法等。
美国FDA再次就果蔬汁作为食品着色剂行业指南草案征求意见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2月28日美国FDA发布通告,再次就果蔬汁作为食品着色剂行业指南草案征求意见,期限为60天。
新指南草案完成时,将批准果蔬汁按照现有许可作为食品着色剂使用,而无需按照着色剂申请程序进行上市前审查与许可。相关机构可于2017年3月1日开始提交意见。按照规定,使用着色剂需经FDA批准,且需按照FDA条例规定的使用方式、说明与限制条件进行使用。果蔬汁作为着色剂仅限于一定条件下的特定果蔬汁。
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评估右旋糖酐铁作为仔猪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2月10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右旋糖酐铁作为仔猪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发布意见。
这种添加剂的名称为“右旋糖酐铁10%”,是一种含有右旋糖酐铁(25%,总铁含量为10%)、氯化钠(1.5%)、苯酚(0.4%)、水(73.1%)的液剂。“右旋糖酐铁10%”饲料添加剂用于哺乳仔猪已被证明是安全的。然而它对缺乏维生素E或和硒的仔猪构成风险。
欧盟专家组认为,按照条件,哺乳仔猪口服这种添加剂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以及环境产生影响。专家组对于右旋糖酐用于这种添加剂提出建议,还对这种添加剂用于仔猪的操作规程提出建议。
来源:食品伙伴网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中甜味剂的检验方法
2017年2月2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61900256号通知,修订食品中甜味剂的检验方法,涉及修订检验方法的甜味剂包括醋磺内酯钾、糖精、甘精及环己基(代)磺酰胺酸,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欧盟批准一种赖氨酸硫酸盐作为饲料添加剂
据欧盟网站消息,3月14日欧盟发布 (EU) 2017/439条例,批准一种L-赖氨酸硫酸盐作为饲料添加剂。
这种L-赖氨酸硫酸盐由大肠杆菌发酵产生。用于饲料可作为动物赖氨酸的有效来源,不会对动物、人体以及环境构成影响。
新条例同时规定了赖氨酸硫酸盐作为添加剂的组成、活性物质、检测方法以及最大残留量,同时规定食品标签中需要标明赖氨酸硫酸盐的添加量。
新条例自公布后20日起生效。
来源:食品伙伴网
加拿大卫生部公布关于降低食品中丙烯酰胺方案征求意见结果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3月8日加拿大卫生部公布2013-2014年间关于降低食品中丙烯酰胺方案的征求意见结果。
丙烯酰胺是部分食品经高温加工形成的一种化学物质,尤其是高碳水化合物低蛋白的植物性食品。动物实验发现,丙烯酰胺存在致癌性。另外,加拿大卫生部评估发现,日常饮食中的丙烯酰胺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数据资料显示,在2009年至2014年间,饼干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并未明显降低。之后,加拿大卫生部将针对谷物早餐、薯片、饼干(包括婴儿饼干、薄饼)以及饼干碎片、蔬菜碎片等高丙烯酰胺风险的食物继续进行数据收集,并将根据收集结果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降低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
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委员会批准乳糖醇作为新资源食品
据欧盟网站消息,3月15日欧盟发布(EU) 2017/450号条例,按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58/97号条例(EC),批准乳糖醇(lactitol)作为新资源食品投放市场。
本次许可申请由杜邦营养科学公司向丹麦提交。丹麦进行了初步风险评估。丹麦于2015年7月1日发布评估报告认为,乳糖醇按照申请中的使用条件,符合新资源食品的标准。
2015年7月13日欧盟委员会将风险评估报告转至其他成员国。其他成员国对乳糖醇的摄取量提出异议,认为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误认为乳糖醇的使用量与使用范围与作为食品添加剂时一致。
之后丹麦完善了评估报告。欧盟认为,根据2002/46/EC要求,乳糖醇作为新资源食品用于胶囊或药片形式的食品补充剂供成年人服用,每日最大服用量为20g。
对于含有乳糖醇的食品,应该在标签上标注“lactitol”(乳糖醇)。
来源:食品伙伴网
新加坡2017食品(修订)法规4月1日正式实施
3月30日新加坡农粮兽医局(AVA)消息,新加坡2017食品(修订)法规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法规内容包括:
1. 将新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纳入食品法规,并且补充了现有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其中包括允许大麦β葡聚糖的健康声称。这些变化都符合国际惯例和贸易促进措施;
2.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铅的最大残留限量已经降低到0.01ppm,在白米中设立无机砷最大残留限量为0.2ppm;
3. 其他的变化包括11种农药不再使用在国际上的最大残留限量,允许预包装大米产品净含量使用克或公斤标注(如果适用),同时修订了芝麻油和葵花籽油的质量标准;
4. 2017食品(修订)法规可以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ava.gov.sg/legislation;
5. 从2017年4月1日起,所有的交易者在新加坡进口、制造和销售的食品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配料和健康声称必须符合食品法规中的新规定。也提醒业界,确保在2017年4月1日后销售的食品符合要求。
来源:质检总局
加拿大拟批准天然番茄红素作为食品着色剂用于部分食品
食品伙伴网讯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3月2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报,就天然番茄红素作为食品着色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6日。
加拿大卫生部表示,经过风险评估发现,提取自番茄中的天然番茄红素作为食品着色剂无安全风险。番茄红素在用于食品时,在非标准化咖啡饮料、茶饮料中的限量为12ppm,在巧克力糖霜中的限量为40ppm,在口香糖中的限量为100ppm,仿肉产品中的限量为30ppm。
来源:食品伙伴网
澳新拟批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葡萄酒加工助剂
据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发布的公告,拟批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葡萄酒加工助剂。征求意见截止到2017年4月3日。
本次申请由澳大利亚葡萄酒生产商协会提交。该协会申请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葡萄酒加工助剂,用于去除葡萄酒生产过程当中的热不稳定蛋白质,进而起到澄清剂的作用。目前澳大利亚、新西兰已批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部分食品。
来源:中国食品报
欧盟拟逐步实施全新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2017年3月15日,欧洲食品安全及健康委员会负责人维特尼斯(Vytenis Andriukaitis)发表声明,欧盟议会已经采纳、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全新食品农产品安全规定,目的是通过加强食品农产品供应链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实现消除或减少食品农产品中各种健康危害。
目前,欧盟食品农产品领域涉及安全法规多达70项,新规定实施后,相关法规将减少到5项。欧盟将在1到6年时间内,采用统一、简化、高效的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7年4月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就“变更食品添加剂国际数字系统及分类命名征求评价建议”(CL2017/46-FA)。征求评价建议具体内容:附录1有关“食品添加剂国际数字系统及分类命名变更/添加内容”(CAC/GL36-1989);附录2 有关“国际数字系统(INS)名单提交表格变更”。
评价建议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7年4月11日,巴西卫生监督局发布G/SPS/N/BRA/1239号通报,发布葡萄酒中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味剂、抗氧化剂、防腐剂、着色剂、稳定剂、酸度调节剂6类,加工助剂包括过滤剂、微生物控制剂、生物酶制剂、消泡剂、营养酵母5类,制定了使用限量和使用条件,并于2017年11月7日生效。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食品伙伴网讯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4月5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告,批准一种来自地衣芽孢杆菌PP3930的乳糖酶用于低乳糖酶制剂与部分乳制品。
据了解,目前加拿大已批准其他来源的乳糖酶作为食品酶,用于低乳糖酶制剂与部分乳制品。然而,尚未批准地衣芽孢杆菌(B.licheniformis)PP3930作为任何酶的来源生物。
加拿大卫生部经过评估认为,现有数据支持地衣芽孢杆菌PP3930提取的乳糖酶在用于面包、面粉、全麦面粉和非标准化面包店产品时的安全性,因此修订食品酶许可清单,批准其用于低乳糖酶制剂与部分乳制品。
按照最新规定,该乳糖酶可用于低乳糖酶制剂、冰激凌混合物用乳、麦芽乳、部分脱脂乳等产品,参照良好操作规范适量添加。
来源:食品伙伴网
协会工作六则:
◆5月13日上午,协会和江西省科技师范大学食品与生命科学学院联合举办了一场专场人才招聘会。国亿、穗洪、朵美、中盈、绿藤、九江福美泰、汇容、新华等11家企业参加了本次招聘活动。
◆5月4日和11日,协会工作人员分别走访了绿藤、九江福美泰、汇容等公司,调查了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所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6月6日,省政协副主席李华栋教授前往江西维尔宝食品生物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协会领导和参观的还有省食品研究所副所长朱江高工、江西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原院长徐明生教授等一同陪同调研。深入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了植脂末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管控,并对该企业新研发的产品给予肯定和期望。
◆6月20日,协会召开了部分在昌企业工作座谈会,穗洪、泰康、朵美、味元、新华、康洁、旷达、新华、义和等企业负责人到会,省食品安全标准办主任王杉应邀莅会指导。
座谈会主要围绕国家食药总局近期出台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学习座谈,相互沟通交流了看法和认识,为该监管法规的实施做好前期必要的准备。会议就协会秘书处近期的主要工作做了安排说明。
本次座谈会由江西穗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参会人员为会议所做出的努力与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
◆拟定于7月6日召开的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专家组会议,前期准备工作正有绪进行。
◆2016年度协会年检工作已按要求上报材料,经审核完成。同时,就近期有关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并进行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也正有绪进行。
省内行业动态
校企合作,举办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会
5月13日上午,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和江西省科技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联合举办了一场专场招聘会。国亿、穗洪、朵美、中盈、绿藤、九江福美泰、汇容、新华等11家企业参加了本次招聘会。
这次招聘会,主要面向江西省科技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及生物工程专业的2017年的毕业生和将于2018年毕业的本科生与大专生。招聘会中,校企双方单位负责人就学校愿景、企业概况、管理理念、企业文化、设施设备以及招聘要求等作了介绍。在场学生认真倾听后,对感兴趣的企业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学生们投上了自己的简历。
我们的企业意识到校园招聘对于其挖掘优质人力资源、壮大自身实力的重要意义。应届毕业生虽然缺乏工作经验,但是通常具有较高的素质、更容易接受公司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上进心强,更具有可塑性。他们往往充满活力与生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本次招聘现场气氛热烈不仅密切了校企合作,解决了企业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更解决了学生迫切的就业问题,也为学生开展实习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企业动态
南昌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单体项目正式启动
南昌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单体项目日前正式落户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内。该项目将组建新公司,公司设计年产2000吨单体及1000吨复配产品。项目生产车间占地10000平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项目建成后产品销售预计8000万元/年,预计实现利税800万/年。
南昌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单体项目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了5年的潜心研究。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克服传统工艺困难,使产品性能、应用效果和安全性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目前该产品公司已经申请国家专利,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
目前该产品已经开发出两大系列:单体系列和复配系列, 其中复配系列产品可应用于乳制品、植物蛋白饮料、杂粮饮料、咖啡饮料等;单体系列可应用于奶油、焙烤食品、调味品、冷冻食品、速溶饮料乳制品、面食、果酱、果蔬汁、冰淇淋等产品中。随着对产品技术的不断改进,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应用范围,为相关的乳品及饮料等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及服务。
抚州绿藤食品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创新研发的核心价值观
2017是我们公司发展中的关键一年。绿藤公司对企业价值重新定义为;内外联动、上下联动、以适度创新为基础、坚持内部创业优先发展原则,是公司核心价值所在。
产品与客户的联动、企业与行业的联动、行业与政策的联动是创新研发的价值基础,围绕着价值基础的适度超前创新,才是公司所倡导的。盲目的创新发展给企业带来的将是灾难。企业内部的创新创业是激活、释放企业生产力存量的唯一出口,是赢取未来价值的必经之路。
立足市场需求,致力构建多方共赢的战略共同体。紧密围绕消费者,形成行业客户、企业、产品专家等行业产业链的各方共赢、共益的格局,才是企业的最高价值体现。
持续优化环境,坚持企业内部微环境与行业环境的协同发展原则。良好的企业内、外部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构建并持续优化企业内外部环境、积极提升企业内部环境与行业环境的适配性,是推动企业价值提升的原动力。
也就是说公司的发展、首先要认清其价值所在,企业发展的动态过程是实现企业远景规划的过程。
南昌朵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外贸部参加2017伊朗国际食品及配料展
热烈庆祝朵美香料在2017年伊朗国际食品及配料展会取得圆满成功。
伊朗国际食品及饮料博览会是中东地区最大型、最专业的食品展览会之一。由拥有25年组展经验的德国公司fair-trade主办,获得伊朗食品部及矿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展会最高级别UFI认证,每年伊朗食品饮料博览会与伊朗农业展及伊朗国际食品及饮料机械展同时举办,成功举办了23届。每届展会都会吸引大量国际展商及专业观众的参与。
为期4天的伊朗展会上来我司展位参观了解的十几家企业都是中东地区较专业的食品企业及贸易公司,为进一步开发中东市场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在后续的跟进中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收获。
6月份朵美香料将参加美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展IFT,我们予以期待。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产能受限供应日渐趋紧 维生素C市场未来走强
全球主要的维生素C供应商主要有6家,其中5家在国内,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产能占2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17%、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3%、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占22%、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占13%。去年11月,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因环保部门不断施压,直接导致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产,加剧了市场供给紧张的局面,市场价格一路飙升。
从需求结构看,食品和医药保健品占维生素C消费需求的95.2%,饲料消费占4.4%。在食品领域,维生素C作为抗氧化剂应用于啤酒、软饮料、冷冻饮品、焙烤食品中。
受环保因素影响,维生素C产能短期内难以恢复,市场供应紧张,厂家主要以消耗库存为主,维生素C供应日渐趋于紧张,对其市场产生利好。
来源:中国食品报
近日,金禾实业该公司总投资4.6亿元的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正式投料开车。随着1500吨产能的投产,金禾实业将成为具备年产量2000吨的三氯蔗糖企业。
在去年第四季度,三氯蔗糖价格从25万元/吨暴涨至50万元/吨,季度涨幅已达到100%。近年来,由于国产食糖成本高昂,我国食糖产量在波动中下降,而食糖消费量持续稳定增长,造成国内食糖供不应求,缺口不断扩大,2015/2016年度供需缺口高达590万吨,超过国内食糖产量的50%。由此可见,三氯蔗糖市场前景非常乐观,并且价格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
来源:中国食品报
国内玉米淀粉行业呈恢复性增长
4月19日,中国淀粉工业协会联合艾格农业发布《2016中国玉米市场和淀粉行业年度分析及预测报告》显示,国内玉米淀粉行业呈恢复性增长,2016年产量达到历史最高。这是继去年国内玉米市场化改革以来的首份重量级行业报告。
会上,中国淀粉工业协会为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马铃薯集团公司、青海威思顿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蓝天马铃薯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云淀淀粉有限公司5家企业授予“中国马铃薯淀粉龙头企业”。
《2016中国玉米市场和淀粉行业年度分析及预测报告》指出,玉米淀粉行业出现了恢复性增长,2016年产量达到2259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长了10.1%,整体行业开工率也超过70%。对于2017年的行业动向,预计玉米种植面积会持续下降,东北等地降幅将超过1000万亩。国内玉米库存高企,消化难度大,出口也将成为去库存的重要方式。不过,玉米消费总量继续提高,饲料及深加工玉米消费增幅均较大,预计将有1800万吨的增长空间,增至2.09亿吨。
报告还预测,2017-2018年玉米加工产能新增近千万吨以上;玉米价格逐渐回归市场,与国际接轨,出口竞争力会增强,利润向好。
来源:新京报
江苏双昌年产6000吨乙酰磺胺酸钾项目通过审批
本报讯 最近,江苏双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年产6000吨乙酰磺胺酸钾(AK糖)、联产5000吨氨基磺酸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现该项目已进入设计、勘探、设备选购等阶段。
江苏双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一家生产硫酸系列产品与化肥系列产品的大型企业,该企业启动6000吨乙酰磺胺酸(AK糖)、联产5000吨氨基磺酸是利用其生产系统原材料优势。该企业自产产品有三氧化硫、发烟硫酸、磷肥等,同时结合该园区原材料双乙烯酮供应优势,该公司具有生产乙酰磺胺酸钾(AK糖)与氨基磺酸的原材料优势。氨基磺酸生产中副产硫酸可以应用于自产磷肥,从而可以实现乙酰磺胺酸钾(AK糖)与氨基磺酸的联产,进一步降低了乙酰磺胺酸钾(AK糖)的生产成本。同时,该企业已有配套的优良公用工程(自产电、蒸汽)、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完善的办公生活区,将会使年产6000吨乙酰磺胺酸钾(AK糖)、联产5000吨氨基磺酸项目顺利达产,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该企业乙酰磺胺酸钾(AK糖)项目的投产,将改变国内目前该产品的供应格局,给客户带来效益。
来源:中国食品报
大豆研究专家郭凯研发大豆肽全营养酒破解酒与蛋白等营养素相融难题
郭凯说,与传统酒相比,大豆肽全营养系列酒的制作工艺与酒品性质具有三大飞跃:一是工艺技术加工方法颠覆了传统制酒理论中发酵动力源、发酵发生器和蒸馏析酒等三大核心体系,创造性地建立了一整套基于现代生物工程的组织蛋白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和现代物理学纳米技术的“三无”型特殊工艺技术,即无酒曲、无酒窖(干窖或湿窖)、无酒糟,从而克服了传统制酒工艺技术加工方法对高蛋白、高脂肪、低淀粉原料无能为力的缺陷。二是更科学地实现了工艺技术加工方法数据定量、数据定质、数据环保、数据卫生、数据安全。三是改变了传统酒中无蛋白的说法。
郭凯带领研发团队苦战5年,最终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物理学中的纳米技术原理和生物工程技术中的酶工程、发酵工程、组织蛋白工程原理对大豆进行完全脱腥去害,不添加一滴酒精和一粒其他粮食而酿成了大豆肽系列全营养酒。由于该发明的工艺方法在将大豆的蛋白质和脂肪转化为可直接为人体全部快速吸收的活性肽和多种有机酸的同时,还保留了大豆所因有的黄酮类物质(异黄酮等)、皂甙、磷脂、硫胺素、核黄素、尼克酸、硒、钙、锌、铁、镁、钾及维生素B、维生素C等成分,打破了酒中无蛋白等六大营养素的“铁律”,实现了酒类从刺激饮品向保健品的飞跃,可使人在喝酒的同时得到营养补益。
截至目前,郭凯教授和他的研发团队已成功研发并获得大豆肽白酒、大豆肽清酒、大豆肽全营养酒、大豆肽啤酒、大豆绞股蓝白酒、蚕豆肽白酒、蚕豆肽全营养酒、豌豆肽白酒、豌豆肤全营养酒、五豆五行白酒、五豆五行啤酒、五豆五行全营养酒等产品。其品种多样,卫生理化指标均达国家标准。该系列酒含活性肽o.1-/8%,酒精度6-48度,略呈无色或浅茶色,玲珑剔透;香醇独特,回昧悠久,自成一宗。
(来源:中国食品报)
瓦克公司推出新胶基带来口香糖消费新体验
前不久瓦克化学推出一种使糖果变身口香糖的新技术,将口香糖的质地与咀嚼糖的熬煮工艺结合在一起,给消费者带来全新的口感和咀嚼体验,即入口时是咀嚼糖,经过短时间咀嚼后会变成口香糖。
该技术的“秘密”在于其基本成分胶基采用了瓦克的CAPIVAC03预混料,这种原料不溶于水,但能够完全融化,因此可与其他物质均匀混合。基于这一特性,无论是含糖还是无糖型糖果混合料,都可与这种混合料混合,生产出全新的口香糖产品,且简单易用。据介绍,这项新技术适用于现有制糖设备,且更易清洗,帮助提高生产效率。
(来源:中国食品报)
性质稳定且成本低 美国学者尝试将鳄梨核天然色素商业化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正在寻找水溶性鳄梨核天然黄、橘、红色素的商业化机会,声称这种色素在价格和稳定性上,比其他色素更有优势。
很多水果和蔬菜在多酚氧化酶的作用下会发生褐变,但是鳄梨核在出现橙色之后没有发生任何的颜色变化。
最令人兴奋的是,这种色素是高水溶性的,不像类胡萝卜素需要抗氧化剂和乳化剂。
这种色素非常稳定并且成本很低。目前,鳄梨核都是当垃圾扔掉的。
应用研究中,这种色素放在冰淇淋、烘焙产品、冷冻食品、碳酸饮料、糖果、牛奶中都没有发现不良反应。
来源:中国食品报
姜黄已在全球食品和饮料产品中广泛应用。近几年来,姜黄在亚洲市场增长强劲。据英敏特全球新产品数据库(GNPD)信息显示,2012年到2016年期间,含有姜黄的食品和饮料产品数量翻了一倍。
姜黄除了为食品添加辣味和天然黄色素,还用在果汁饮料和热饮等新品类中。此外,姜黄除了抗炎功效,还有利于人体运动后恢复,有机会进入运动饮料和保健品品类。一家饮料企业于去年年初在泰国推出的三合一能量饮料中,就含有从天然姜黄中提取的姜黄素、维生素C和维生素B12,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姜黄这种成分。
姜黄还有一些声称的健康作用与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吻合,因而相当有潜力应用于不断壮大的老年群体的保健品中。姜黄食品和饮料的流行将使更多消费者认识这种香料成分,这或许将促使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姜黄保健品。
来源:中国食品报
针对差异化需求的创新成突破口 中国糖果市场整体下滑
2014年以前中国的糖果市场销量都呈增长态势。然而从2015年开始,该市场变得不景气。英敏特报告《糖果-中国-2016年12月》显示,糖果市场2015-2016年期间下滑了5.1%。而且下滑尚未停止,预计2016-2020年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经济增速减缓和消费者越来越担心糖摄入过量是导致市场下滑的两大原因。
中国糖果市场自2012年以来创新持续乏力。2012年发布的产品有60%是新品,2013年和2014年的这一数字继续下降。2015年稍有提升,但2016年新品的比重降到了33%。
来源:中国食品报
三氯蔗糖连续有机锡酯化技术获重大突破
三氯蔗糖产品虽有众多优点,但该产品生产难度很大,尤其是规模化生产,不但技术难以解决,同时还有大量的“三废”产生,每生产1吨三氯蔗糖产品需要各种原料总量达到30吨左右,对一个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的生产企业来说,每年至少要产生包括副产物、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总数量达45000吨,同时还要产生COD500、NH3-N30以下的各种废水10万吨以上,即使清洁生产,各种排污总量也不会低于以上80%的总量,所以需要进行技术提升与突破。
上海森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研究,已成功开发出三氯蔗糖连续酯化工艺技术,该环节为三氯蔗糖生产核心之一,只有此环节突破,后面三氯蔗糖成品才能得到更多。上海森科开发的该技术属于三氯蔗糖酯化的新一代技术,已达国外先进工艺水平。该技术投入应用,可以将目前国内普遍有机锡消耗从每吨三氯蔗糖消耗100公斤左右下降到20公斤以下,从间隙式转为连续自动化,同时其他原料的消耗也会相应下降,降低了该产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员工劳动强度也大大减轻,对一年产1500吨的三氯蔗糖酯化装置,正常每班只需2人值守。另外投入也比现在的酯化技术降低,全过程实现连续自动化生产,减少损失率、减轻劳动强度,节省人工。该技术将促进三氯蔗糖行业提升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来源:中国食品报
企业论坛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发展趋势探讨
南昌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曾友明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创新和发展是推动食品工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营养知识的增强,消费者对于食品和饮料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消费者对食品饮料中的添加剂和配料有更严苛的要求和期望。这些期望和要求也自然就成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一、有机、天然
虽然天然的不一定就是安全的。但是在大部分消费者还是对纯天然和有机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更加青睐。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天然、有机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会有长足的发展。
一个很明显的代表就是色素产品,近年来,国内外对合成色素的使用控制得越来越严,而天然色素的需求量则急速增加。同时纯物理浓缩、无差别提取的天然着色食品也受到了越来越多大企业的欢迎。使用天然着色食品着色可能会成为食品调色的重要方向。
另一个代表就是高倍甜味剂,近几年来包括甜菊糖、罗汉果甜、甘草甜等天然来源的产品发展迅速,而如糖精钠、甜蜜素、AK糖等合成产品要么受限、要么发展缓慢甚至已经开始下降。
二、营养、健康
随着健康和养生意识的提高,大部分消费者对产品标签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大家都期待食品中的每一个成分包括其中的各种配料和食品添加剂都是营养的、健康的。
近些年来,食品、饮料产品营养强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如伊利的儿童奶产品就有健骨型、益智型、营养均衡型等不同的强化类型。因此,营养强化类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如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等会迎来一个发展的好时机。
益生菌发酵的产品,已经被消费者普遍认为是健康的产品。这也是这几年乳酸菌饮料非常红火的重要原因。发酵类的健康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也必将成为市场热点。乳酸菌发酵液(粉)、果蔬发酵液(粉)、谷物发酵液(粉)都已经或即将成为食品配料的新庞。
三、功能化
目前食品饮料领域有一个非常火热的名词:超级食材!何为超级食材,就是可用于制作食品或饮料的某一类功能性成分含量很高的天然食品原料。到底哪些食材可以定义为超级食材,目前并没有很明确的界定。但普遍认为有以下几类:一是富含花青素的食物,如蓝莓、巴西莓等。花青素被认为是自然界的超级抗氧化剂,据称对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癌症,保护视力,美容养颜等都有非常明显的作用。二是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食物,如深海鱼、牛油果、楱子等。不饱和脂肪酸最重要的作用是能够调节血脂、清除血栓、免疫调节、健脑益智等,因此,对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防止中风,延缓智力下降、健忘及预防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等有效。三是营养全面的食物,如藜麦。藜麦是完胜各种杂粮的优质碳水化合物。作为一种粮食,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比普通粮食作物更多的蛋白质,而且氨基酸的组成和人体很接近。在其他营养素上,也表现良好!藜麦的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等其他营养素也都很全面。所以如果说人每天只能吃一种食物,那么藜麦一定是健康的选择。因为它的营养全面,不会出现营养不良。因此,藜麦被美国宇航局选作宇航员专用食物。目前,各种从超级食材中提取或浓缩的食品配料已经成为食品配料的抢手货。各种添加了超级食材的食品和饮料也是层出不穷。
中草药提取物。中草药提取物是指以植物动物等中草药材为原料,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按照对提取的最终产品的用途的需要,经过物理化学提取分离过程,定向获取和浓集植物动物等中草药材中的某一种或多种有效成分,而不改变其有效成分结构而形成的化合物产品。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宝库,从“神农尝百草”至今,历代中医付出了巨大代价,获取了丰富的经验。中草药因其神奇的功效已经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认可。诺奖得主屠呦呦和她领衔的团队发明的青蒿素是将中草药的神奇从传说变成现实的典型例正。目前一些具有独特功效的中草药提取物如人参提取物、金银花提取物、灵芝提取物等已经上市。但这些只是浩如烟海的中草药宝库中的沧海一粟,还有无数的产品在等待我们去发掘,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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